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逐一处理与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现在网站上依法予以公开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中鑫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中鑫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牲畜养殖项目
项目位置: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永安路与代麻路交汇处北1000m路东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厂房以及配套设施等
建设规模及等级:项目总占地面积17630.00m2;总建筑面积13780.00m2;容积率0.78;建筑密度82.54%;绿地率11.34%。
编制单位:山东盛泽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王经理 18669919767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7日
附件:山东中鑫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牲畜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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